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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記得每次去看診都會被醫師問及是否有藥物過敏,「藥物過敏」指的是身體因為藥物而產生傷害,發生時通常無法被預測,症狀可大可小,輕則皮膚癢或起紅疹,重則致死。我們該如何早期發現過敏症狀及預防過敏發生呢?
建議您每次在服用新藥時,都要隨時注意是否有以下六大過敏前兆。1)疹-皮膚起紅疹、水泡、搔癢;2)破-口腔潰瘍;3)痛-喉嚨痛;4)紅-眼睛紅腫、灼熱;5)腫-眼睛或嘴唇腫;6)燒-發燒。這些症狀可能在服用新藥後的數日內發生,但也可能到2-3個月後才發生,一旦發現以上症狀記得要找醫師確認是否為藥物過敏,而不是當一般過敏來處理,才能得到根本的解決。
為了避免病人因藥物過敏而再次受傷害,食藥署與藥害救濟基金會最近推出『藥物過敏早期症狀自我檢視表』及『用藥過敏紀錄卡』,病人可以向醫療院所詢問索取。若曾有用藥過敏的紀錄,務必在就診時清楚告知醫師,避免再次誤用。
我們除了自己主動紀錄過敏藥物在『用藥過敏紀錄卡』上外,也可以請求醫師將過敏藥品名稱註記在健保IC卡內,並將資訊上傳至健保署以供各大醫院及藥局查詢。在領藥同時請藥師協助確認健保IC卡上的過敏藥品名稱,避免再次誤用。如若再遇到醫師詢問是否有藥物過敏時,可請醫師直接查詢健保卡上的用藥過敏紀錄,而不用擔心忘了藥名無法順利就診。
服用新藥後的細心觀察身體變化,外加用藥過敏註記在健保IC卡上,自己為自己的健康把關,相信可以讓因為用藥造成的傷害機率大幅降低,並且早日恢復健康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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